1、为安全起见及保证特殊装修的展位符合义乌市消防支队的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参展单位必须向商城展览报送特装设计及施工方案(特装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核意见表见附件二),将特殊装修摊位的效果图及用电负荷和装修使用的材料的文字说明在10月1日前将原件邮寄或送达商城展览,鉴于审图须图表清晰,故不接受传真。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装修。
2、参展商如委托主场搭建商以外的单位设计制作展位,装修图审核通过后填写(附件三)缴纳特装管理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后,领取施工证(一人一证),凭证进场施工。
3、装修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施工,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条例和有关规定,否则,造成损失,施工单位应负全部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展会结束后由装修施工企业(参展商)各自负责清除遗留的装修垃圾,清除完毕后,由会展中心在清场保证金收据上签字认可,装修施工企业(参展商)凭此收据到会展中心财务部退清场保证金。注:退还保证金时,必须携带发票原件。
5、为保证展会的整体视觉效果,特装展位统一高5米(净面积大于或等于54m2可放宽到6米,若影响监控设施的展位,高度严格控制在5米以内),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顶,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器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参展商必须以纯色布或木材装饰自身展台背面超出另一展台的高度部分,并且该部分中不能出现任何公司名称、商标及其它广告宣传成份。
6、展品摆放及展台设计须顾及邻近展台视野及观众人流的影响,各展位在通道侧的墙体,不能采用全封闭围墙形式,靠地面处通透面积不少于40%。
7、所有木质装修材料在进馆前必须涂上防火材料方可进馆。对不符消防安全和展场规定的展品分布及超高装置,会展中心有权提出调整意见,参展者应予接受和进行调整。